今日國民黨立院黨團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5名大法官涉嫌瀆職。
對此,律師陳怡凱今日在臉書發文直言,這樣的「告發」在法律上毫無意義,只是政治作秀。他指出,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是,憲法的位階本來就高於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而憲法法庭行使職權的依據是憲法本身,不是一般法案。換言之,法案本來就是憲法法庭審查的對象,又怎麼可能反過來拘束憲法法庭的判決?
接著,陳怡凱進一步說明,憲法法庭的判決對全國各機關都有拘束力,大法官依法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宣告法律違憲,根本不可能構成所謂的「枉法裁判罪」。反而,如果真的有法官因政治壓力判決大法官有罪,才更可能涉及枉法裁判,但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極低。
同時,他也指出,地檢署同樣必須受到憲法法庭判決的拘束,這類告發案送到檢方手中,依法大多只會直接作成不起訴處分,連起訴的門檻都到不了,更不可能進入法院審理。等到檢方不起訴後,再反過來指控檢察官不公,宣稱「司法已死」
最後,陳怡凱強調,發動這種濫訴行動,法律上沒有實質效果,真正目的並非循正當法律途徑救濟,而是藉由政治操作,撩撥支持者對司法的反體制情緒。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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