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男是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今年8月間張貼灑血圖樣合成照,點名13名檢察官及法官並附上「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字眼,經網友提醒恐涉及恐嚇罪,他當時還辯稱「灑了番茄醬」;而林女則承認轉發圖卡,並稱「若是自己看到,也會心生害怕。」
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並依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煽惑他人犯罪罪嫌,起訴戴瑞甯及林女,並分別建請法院判處7月、6月徒刑。(圖/翻攝自臉書「迷因台式民主」,後經馬賽克處理)戴瑞甯被檢方依恐嚇、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煽惑他人等罪嫌起訴,求刑7個月,並曾一度羈押禁見近2個月。台北地院9月開庭時,戴男否認有恐嚇犯意,林女認罪但認為未造成個資法危害。
案件移審台北地院後,戴男11月開庭時承認犯行。其辯護人指出,偵查期間告訴人姜長志檢察官曾具狀表示,若被告誠心認錯並依判決捐款十萬元給指定機構,願意原諒並贊同法院宣告緩刑。戴瑞甯當庭表明接受條件。
不過其中,承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不同意和解,恐成為2人可否獲判緩刑變數。蒞庭檢察官今表示,製作、轉發針對司法官的血跡圖,當時已在線上廣傳,對當事人造成持續性恐懼,儘管言論自由應受尊重,但尺度須要建立在法治前提上,請合議庭依法審酌量刑。台北地院已訂於2026年1月13日宣判。
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轉載此訊息後,有大批網友力挺林俊言拒絕和解的決定,留言稱「不用和解以恐嚇罪辦到底!」、「絕對不能輕饒」、「這種人你不狠狠教訓他一次,他不知道什麼叫法律」、「大家是沒看到他交保後粉專繼續開嗆嗎?根本毫無悔意」、「支持辦到底,不然這些人都真以為在網路上隨便恐嚇人沒事」、「一定要辦,不然會更多人模仿」、「必須告到底」、「有膽恐嚇就要承擔後果,不要嘴賤再來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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