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圖)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4日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陳佩琪今(25日)發文表示,過去因顧慮「偵查不公開」原則,許多事情選擇不對外說明,後來才發現,依法應遵守該原則的是檢察官,反而是自己長時間承受心理壓力,導致臉書發文次數明顯減少。陳佩琪提到,辯論庭結束了,看到昨天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上氣噗噗的、把她老公當場臭罵一頓,「伶牙俐齒的,比我陳佩琪罵老公還厲害,我可是跟老公結婚35年、最有資格罵他的人耶,至少尊重我一下吧,所以今天我有話要說…」。
針對柯文哲遭求刑28年6月,陳珮琪發文怒轟。(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質疑,偵訊檢察官宣稱掌握多項貪汙相關事證,包括購置辦公室、房貸金流、ATM存款、海外數位貨幣與冷錢包等內容,卻不必親自出庭說明,而是由未曾與被告接觸的公訴檢察官上場陳述,讓她感到不解。陳佩琪強調,京華城案中,所有被傳喚作證的公務人員皆證稱,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給予容積獎勵屬合法行為,市長並未介入或下達任何指示,相關政治獻金也均交由專人處理。
陳佩琪反問檢察官「 請問他是要在法庭上跟你們鞠躬、說謝謝起訴是不是?」。(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至於外界質疑的「市長室收受300萬元」說法,她直言早已多次說明,強調相關款項並非由柯文哲經手,而是由中間人拿去用於台玻辦公室裝潢,「錢長的是橫的、豎的、紅的、白的,我先生都沒見過」。陳佩琪最後反問,「 他為自己辯白就是態度不佳?還要把他起訴28.5年?請問他是要在法庭上跟你們鞠躬、說謝謝起訴是不是?」。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張文金流「全靠這人」領82萬、連停車費都幫繳!「父母背景不簡單」家世被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