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亦麟頭戴鴨舌帽、搭配黑色口罩,神情嚴肅,面對鏡頭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去。
檢方指出,鄭亦麟涉嫌收受建設公司陳姓父子198萬元賄款,協助向台電關說饋電容量,另查出名下有600多萬元不明財產,於是依涉犯貪污、洗錢等三罪提起公訴。
法院裁定,鄭亦麟須繳納300萬元交保金,並接受科技監控,每週固定時段在限制住居地點拍攝照片回傳,並禁止與其他被告、證人接觸。
開庭時,鄭亦麟坦承以虛構顧問費名義收款,涉及違背職務收賄與洗錢;不過,陳姓父子則否認行賄,主張款項為「介紹費」,僅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兩人各以200萬元交保。
法官裁定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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