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基隆一名女子帶孩子到醫院看診,不料藥單竟被寫下「媽媽是X子」。院方最終依違反「醫療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裁罰6萬元。(圖/翻攝自臉書爆怨2公社)
李女於2024年4月24日帶孩子到基隆一間醫院看診,在領藥時發現藥單的過敏史欄位竟被寫下「媽媽是婊子」,便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後續經過醫院約談調查後,發現是一名藥劑師所為。基隆市府認為醫院對管理醫事人員上有疏失,在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才使員工在藥單上留下不當言詞,且藥單未經查核就逕行流出,最終依違反「醫療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分別裁罰5萬元、1萬元。
醫院不服判決,向北高行提出行政訟訴。北高行判定醫院有管理上的疏失,駁回醫院訴訟醫院敗訴,全案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資料照)對此,醫院強調,院方有落實日常的教育訓練課程,並協助員工應依法執行職務,認為此案是因這名藥師個人情緒問題才做出脫序行為,不服判決而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後認定,藥師在藥單上記下無關醫囑的不雅字眼,屬於「未依醫事職業法規執行業務」,處方箋由醫院控管,被藥師亂填卻沒即時查核、發現記載人,顯示電子病歷的製作、增刪、權限管控、稽查制度和預防事故等制度並未完善,判定醫院有管理上的疏失,北高行駁回醫院訴訟,醫院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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