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今依違反《個資法》判戴瑞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林女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8萬元。本案可上訴。
戴男是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去(2025)年8月間,在社群網站張貼灑血圖樣合成照,點名13名檢察官及法官並附上「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字眼,經網友提醒恐涉及恐嚇罪,他當時還辯稱「灑了番茄醬」;而林女則承認轉發圖卡,並稱「若是自己看到,也會心生害怕。」
檢方起訴時指出,戴瑞甯、林惠珠所為已造成司法人員內心巨大壓力及人身安全疑慮,嚴重挑戰司法威信,更造成民眾惴惴不安,甚至恐引起模仿效應,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惡性非輕。
偵查期間,告訴人姜長志檢察官曾具狀表示,若被告誠心認錯並依判決捐款十萬元給指定機構,願意原諒並贊同法院宣告緩刑。戴瑞甯當庭表明接受條件。不過,承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則不同意和解,讓2被告獲判換緩刑出現變數,不過今天一審出爐,戴瑞甯、林惠珠仍獲判緩刑。
戴男是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去(2025)年8月間,在社群網站張貼灑血圖樣合成照,點名13名檢察官及法官並附上「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字眼。(圖/翻攝自臉書「迷因台式民主」,後經馬賽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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