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出國共論壇要在農曆過年前舉行,假設國共兩黨達成任何協議,有沒有觸犯法規的疑慮?對此,邱垂正說,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跟第5條,未經政府授權,任何團體不得跟中國針對涉及公權力的事項進行政治性的協議或是協商。
「兩岸條例明文禁止的事項,也有相關處罰跟刑責」,邱垂正說,希望任何團體赴中進行交流,必須符合兩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規範,秉持對等尊嚴,不預設前提,進行有意義的交流才能良性互動。
邱垂正呼籲,必須注意社會觀感跟國際視聽,不要配合中國統戰分化台灣內部的團結,或者是誤導國際社會的視聽與認知,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尊嚴以及國家利益。
國共論壇始於2005年「連胡會」後達成共識,自2006年起,每年舉行,最後一次舉辦是2016年,總共舉辦了11屆,迄今已停辦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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