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雇主在規劃活動內容時,應保持高度敏感,嚴防「權勢性騷擾」發生。過往曾有主管強拉女同事手唱歌跳舞,甚至有公司為了炒熱氣氛,要求女性員工穿著女僕裝表演,造成員工嚴重不適並引發輿論批評。勞動部提醒,雇主在策劃活動時,務必注意表演內容與服裝要求的合宜性,並應事前告知同仁遵守人際互動分際,嚴禁藉酒意開黃腔或進行不當肢體接觸,以免歡樂場合變調。
勞動部強調,自113年3月8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施行後,雇主防治性騷擾的責任已大幅強化。現行法規明定,雇主只要「知悉」性騷擾情事,不論是員工正式申訴、耳語傳聞,甚至在被害人未願申訴的情況下,都不得置之不理;一旦知悉,即須立即啟動有效糾正與補救措施,否則將面臨主管機關裁罰。
勞動部呼籲,職場性騷擾防治不分企業規模大小,建議企業在尾牙或春酒前進行宣導與教育訓練,強化管理階層與員工的性騷擾防治意識,避免不當行為發生。雇主若對如何處置性騷擾仍有疑慮,可向主管機關或相關專業團體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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