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蔡男於114年9月20日前不詳時間,在不詳地點,向其現已亡故的堂兄,以新台幣10萬元,購得均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1枝及子彈7顆。
蔡男與其侯姓前同居女友因感情及金錢產生糾紛,蔡男於114年9月20日1時許,以通訊軟體LINE邀約侯女見面,並駕駛租賃小客車,先至位於嘉義市西區的侯女住處,搭載侯女後,蔡男再駕車前往侯女住處附近道路談判,期間引發蔡男心生不滿,於2時52分許,持改造手槍朝乘坐於副駕駛座侯女頭頸部左側近距離射擊子彈1發,致侯女受有槍創入口傷害,因中樞神經損傷而死亡。
蔡男隨即駕車逃離現場,於同20日晚間7時許起,在台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抽水站附近產業道路服用安眠藥後,竟仍駕駛租賃車輛再次上路,21日上10時2分許,行經台南市柳營區八老爺135號前時,自撞路旁電線桿而發生交通事故。適經民眾報警後,為警到場後,始循線而查獲。
照片來源:台南地檢署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未依規定設置引導標誌釀騎士亡 台中市交通局判賠165萬
完成首例酒癮治療轉介 台北分署酒駕執行另闢新徑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快新聞/超噁!鶯歌水餃店「消費糾紛」遭潑泥水 2嫌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