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衣物起歹念!趁妻病重實施侵犯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位來自新竹的男子,在案發當天傍晚左右,前往位於新竹東區的妻子住處,當天本來只是要拿孩子衣服的做換洗用,卻看到妻子因頭暈、躺在房間內休息,沒想到卻因此起了歹念,跑進房間內開始騷擾妻子,妻子察覺不對後馬上拒絕,並用手、腳進行反抗,但男子絲毫沒打算停下,最終成功實施侵犯,妻子則在隔天火速驗傷提告。
男子趁妻重病躺床,起色心實施侵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男子否認犯罪!辯稱是夫妻「熟悉的行為」
而在庭訊時,男子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兩人尚未離婚,坦言過去也曾有肢體拉扯等行為,且案發時曾有親吻等互動,認為這只是夫妻間熟悉的行為,不認為這是侵犯,男子更主張,妻子在事發後,雙方仍有聯繫,認為此反應與一般性侵案件特徵不符。
男子認為,妻子在事發後仍與自己聯繫,認為此反應與一般性侵案件特徵不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通訊紀錄曝爭執 法官認定互動不和諧
然而,法官調閱通訊紀錄後發現,雙方案發前後,正因外遇及扶養費問題激烈爭執,根本不具備任何發生親密行為的和諧情境,加上妻子在案發後曾多次傳訊質問男子,當天的行為是否就是「硬來」,態度堅定且明確表達受害立場,且性自主權屬於基本人權,絕不因存在婚姻關係而消失,強調婚姻絕非侵害身體自主的免責理由,加上男子過去有刑事前科,且仍處於緩刑期間,案發後態度欠佳、毫無悔意,認定男子在對方明確制止下,依舊持續自身行為,顯然已違反配偶意願,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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