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擔憂,媒體的「額外」報導,都是目前檢方的公開中無法得出的內容,令人質疑是否又發生偵查秘密外洩、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
司改會提出以下3項聲明:
一、大肆報導偵查中應秘密之內容,不僅傷害偵查機關公信力,更可能妨礙相關案件之偵查
二、法務部缺乏積極作為,公信力跌至谷底
三、未審先判無助公共利益,相關機關應盡速釐清洩密責任
對此,主責偵辦該案的橋檢下午回應,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關於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等社會矚目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或合法權益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得就偵查程序、內容作適度公開或揭露。本署依該辦法規定,於本月17 日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林姓記者及現退役軍人後,發布新聞稿就案情適度說明,已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
媒體報載有關林姓記者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情節,因本案仍在偵查程序中,依法不便進一步對外說明及評論,另對於各界關於偵查不公開制度的討論與監督,都予尊重,感謝外界指教。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民黨太囂張!放話「爭議法案」週五大清倉 綠委批3法最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