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說法,案發於2024年2月10日深夜11點多,被告陳男酒後騎機車閒晃並沿路尋找目標下手。途中見到一名14歲女學生落單走在街上,頓時萌生淫念、難抑色慾,竟然當街將女學生拽入懷中,並以雙手環抱全程約10到20分鐘。見對方掙扎反抗、還出聲求救,他用手摀住女學生的嘴巴,隨後更進一步做出親吻臉頰等親密舉動,甚至撫摸胸部近5分鐘。
機車狼深夜犯案,當街強抱女學生10分鐘,下場曝光;圖僅示意,非本新聞所指。(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脫身後立刻跑進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將陳男帶回偵辦,訊後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辦。陳男應訊坦承,當時有喝點酒,原本要跟她搭訕。高雄地院一審判處他3年3個月徒刑,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遭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3年1月。陳男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近日將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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