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網站公告,6日將「確認文本評議」,代表當天將會有「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司法院書記廳日前曾表示,受理案件審理、評議都是機密,無從告知明年1月2日將對那一件案件進行評議或判決。
憲法法庭網站公告,6日將「確認文本評議」,代表當天將會有「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圖/憲法法庭網站)憲法法庭上(1)月2日發布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案」結果,宣告《刑訴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仍應準用同法第3編第1章第346條關於上訴權人之規定,才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與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無違。而本次判決仍然是5位大法官評議。
立法院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改《憲訴法》部分條文,增訂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現在僅剩8名大法官在職,加上過去一年來,賴政府2度共提名了16名大法官候選人,都被立院否決,此修法等同「實質癱瘓憲法法庭」。
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3名大法官則退出評議,事後於媒體投書,表達反對意見,因此這3人本次是否參加評議審查會,也是焦點之一。
憲法法庭分為2大類案件,包括法規範憲法審查、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目前受理94件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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