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就職立委引發國籍、效忠爭議,內政部也送上「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並要求提供辦理喪失之證明,但李貞秀反酸「中華民國內政部什麼時候幫對岸跑公文了」。王瑞德指出,依據法律規定,立委未放棄國籍應由立院解職,連內政部都無權處分,因此即便李貞秀沒在期限內繳交證明,還是得看立法院長韓國瑜的態度。不過王瑞德強調,若李貞秀應解職而未解職,全民都可以控告韓國瑜涉嫌瀆職,「讓他吃上官司」,而且即便如此,李貞秀的立委任期最多也只能拖到一年而已,期限過了還是得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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