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在事發前曾傳訊給好友,悲憤表示不想再等了,打算「再犧牲最後一次」來取得含有繼父體液的保險套作為證物。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圖/民視資料照)
檢警調查發現,少女在事發前曾傳訊給好友,悲憤表示不想再等了,打算「再犧牲最後一次」來取得含有繼父體液的保險套作為證物,並同步聯絡親生父親,相約隔日見面將她接走。然而,這段關鍵的對話紀錄雖證實了繼父的劣行,卻也成為法官認定「強制性交」難以成罪的依據。法官認為,少女在訊息中表現出對當晚發生性行為有高度預見性,且為了蒐證而選擇忍受,程序上難以排除其「自願配合」的可能性,因此在該次性侵指控中判處繼父無罪。
面對控訴,該名繼父在法庭上全盤否認強迫,辯稱行為皆屬自願,並反指少女供述不一。儘管爭議性蒐證部分未獲定罪,法官仍認定繼父長期利用父權地位,並以肢體暴力脅迫少女進行口部性行為,此部分惡行證據確鑿,最終依相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至於與少女發生性行為的部分,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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