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登上《中午來開匯》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首先提到退籍程序本來就有提供相關流程與表單供李貞秀參考,也不諱言過往有不少候選人因擔任公職,皆依規定去除外國國籍。劉世芳指出,內政部基於善意提醒,但始終無法取得對方所提供的申請證明,李貞秀還一度要求內政部代替她申請放棄國籍。
劉世芳指出李貞秀提供文件,並未有官方戳章。(圖/內政部提供)
根據《國籍法》內容,立委的解職機關在立法院,若涉及國民權利義務,則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劉世芳進一步說明,外籍人士擔任公職,依法有一年緩衝期,而全世界不允許放棄國籍的國家僅有阿根廷,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則是非常困難。
劉世芳直指,李貞秀連申請文件都沒有寄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劉世芳指出,李貞秀所提出的文件上並未看見任何官方戳章,此外,她更直指李貞秀連申請文件都沒有寄出,就算是口頭告知,也必須清楚說明是向中國哪一個官方機關申請。至於李貞秀究竟該完成哪些步驟,才算符合相關程序,劉世芳也說明有兩個認定方式:其一是由李貞秀提供給立法院,再由立法院提供影本;其二則是由李貞秀親自將正本文件提送內政部。
更多新聞: 關鍵今日/江南案美國聽證會41年!遭定調「政治暗殺」衝擊國民黨威權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