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死者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併發肺炎與小兒麻痺,導致終身重度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日常起居全由母親照顧。2023年4月,老婦確診新冠肺炎進行自主隔離期間,因年邁體衰、健康惡化,加上曾跌倒骨折、裝設心臟支架,深感自己恐無力再長期照顧兒子,最終在絕望下萌生「讓孩子解脫」的念頭。
同年5月11日,老婦趁外籍看護離開房間之際,反鎖進入兒子房內,將1萬元紅包塞入口中,再以口水巾摀住口鼻,並用膠帶層層纏繞悶死兒子。事後,看護察覺異狀報警,案件曝光。
法院審理時指出,死者雖長期臥床,但體態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整潔、皮膚無褥瘡,顯示老婦長年照顧相當細心。法官認為,本案動機與一般剝奪生命案件不同,屬於在長期照護壓力與身心崩潰下的悲劇行為。即使適用自首減刑,法定最低刑仍高達5年,屬「情輕法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判處2年6月徒刑。
判決書文末,法官也感嘆,「能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親人,本就是出於愛與奉獻」,在年老、病痛與無助交織下才釀成悲劇,並呼籲國家應提供更多照顧者的社會與心理支持,最後建請總統特赦。
總統賴清德今批示特赦後,法務部於下午將特赦證明書送交北檢,主任檢察官梁光宗隨即親送給林劉姓老婦簽收。北檢表示,將依總統特赦令及《赦免法》規定,免除其刑罰執行,不再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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