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妻子怒控,本來家庭生活幸福美滿,已和阿明擁有3名子女;豈料阿明竟對同單位女軍官阿美起色心,為滿足個人慾望,最終背叛妻子與家庭。據悉,阿美在2023年7月左右,趁同單位的職軍丈夫不在家,竟約來阿明、並直接在家中激戰;判決書指,兩人該年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本以為無人知曉,豈料阿美丈夫有在家中客廳裝監視器,因此阿美與情夫的不軌情事,全部被拍個正著。
根據監視器畫面,兩人不僅脫得精光,還發生性行為,阿美丈夫發現後相當崩潰,馬上與阿美離婚;隨後,阿明妻子也得知此事,憤怒提高丈夫與阿美,並求償100萬台幣。法院審酌,兩人皆為軍職,行為卻嚴重背離善良風俗,衡量身分、經濟地位及侵害程度,最終裁定兩人應賠償40萬,全案可上訴。
更誇張的是,女軍官阿美出庭時,竟還堅決不認錯,辯稱自己以為阿明已離婚、後者還拿離婚協議書給她看,因此被誤導了;豈料,阿明妻子早有準備,直接曬證據打臉,她秀出阿明曾委託阿美,代辦車輛「民轉軍」、以取得軍用停車證,而該車所有人就是阿明妻子。不僅如此,法院掌握的對話錄音檔也顯示,阿美被丈夫質問出軌時,也脫口承認「車子是他(阿明)老婆的」,甚至連阿明妻子從事的工作,也都一清二楚。
總結上述,法院認為阿美應早就看過相關證件、得知阿明妻子的詳細情況,不可能認為阿明與妻子已經離婚;不僅如此,阿明的態度也相當惡劣,強調只有阿美賠錢,自己才願意一同賠償。最終,法院判決兩人必須賠償阿明妻子。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新聞: 快新聞/因應中東變局!卓榮泰緊急取消公開行程 與各部會召開專案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