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去年6月16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為了「何為惡檢」一事,播放一段「疑為」女檢察官偵訊台北市前兵役局長朱亞虎的「示範帶」,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然而遭鄭銘謙當場提出抗議,黃國昌則辯稱是另外製作「示範帶」。
綠委王義川在數日後於立院質詢時,當眾向鄭銘謙告發黃國昌的行為涉犯偽造文書罪;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更質疑,此事件宛如「腳尾飯事件2.0」。
不過,黃國昌當時因具有立委身分,因此直到「2年條款」卸任後,檢方終於能有所動作,要求黃國昌在今(3)日上午出庭應訊。然而,民眾黨卻在昨(2)日下午於媒體群組中發出黨主席公開行程,上午9點「赴北檢出庭應訊」,並指出「黃國昌接到台北地檢署案由為偽造文書之刑事傳票,將於應訊前接受媒體聯訪」。
對此,律師林智群便直言,黃國昌出個庭也要發通告給記者、要記者來採訪,「這個人到底是有多愛鎂光燈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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