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聯手在公共女廁裝針孔偷拍,還將偷拍片放上網牟利。(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畫面)
惡劣手法:抹布包針孔、潛伏公共女廁偷拍
判決指出,這起大規模數位性暴力案涉及多名核心成員:
黃男(暱稱 AW):自 2020 年起在南投知名肉圓店、牛肉麵店女廁,以抹布包裹微型攝影機藏匿於角落偷拍。受害者高達 236 名(含 16 名未成年)。
廖男(暱稱 小丑):在新北中和公園女廁偷拍,並在網路上廣泛蒐集性影像,後製成「倪霸」等系列,受害人數達 419 人。
張男(暱稱 可達鴨):在台中桌遊店女廁雜物堆架設針孔,短短一個月內偷拍百餘人。
這些影像被冠以「阿銀」、「藝術家」、「青山」等代號,上傳至「OAT」暗網及 Telegram 群組供會員付費觀看,犯罪所得總計超過 73 萬 6591 元。
針孔遍布台灣,預估受害者逾800人。(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民視新聞資料照)
全台 863 人受害 檢警:嚴重侵害人格權
經檢方統計,本案受害女性共計 863 人,其中包含 20 名未成年少女及女童。受害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如廁隱私被全程紀錄並流傳於網路。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等人為謀取私利,無視他人基本權利,行為極其卑劣。最終,廖男因少性剝削、妨害秘密、組織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6 年;黃男因兒少性剝削、妨害秘密、組織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張男涉妨害秘密、組織犯罪,被判期徒刑 6 年 4 月;李男因持有、販售性影像,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4 月。
民事求償:受害者「如廁恐懼症」,主嫌判賠 20 萬
在民事部分,一名受害女子出面指控,自從得知遭偷拍後,使用公廁都會感到極度惶恐,精神飽受煎熬,向黃男求償 40 萬元。黃男雖辯稱影像由他人散布且對方已賠償,但台中地院民事庭認定,黃男與組織共同侵害權利,且性影像在網路流通造成持續性傷害,最終判處黃男應給付 20 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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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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