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女自2024年以來,多次涉及恐嚇與傷害律師的行為,至2025年及今年仍持續發生類似情形。近期她甚至在多名律師及立法委員的臉書留言騷擾,並出現恐嚇殺人的言論。檢方今日下午將她傳喚到案後,認定其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當庭逮捕,並依傷害與恐嚇罪嫌聲請羈押。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1-1條規定,在偵查階段進行羈押審查時,若被告未自行委任辯護人,審判長須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
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林女自2024年起便接連對多名律師進行恐嚇與攻擊,17日更在台中地院當眾掌摑吳中和,此舉引發律師界群情激憤,形同成為律師界的公敵。一般而言,各地律師公會均設有值班律師制度,當法院或檢方遇到須強制辯護、但當事人未委任律師的情況時,會優先詢問值班律師是否願意接受指派,以符合法律開庭要件。
然而在本案中,台中地檢今日通知林女到案時,她並未委任律師,隨後遭檢方聲請羈押。《聯合報》報導指出,當日中律公會值班律師均拒絕接受委任,最終由台中地院於晚間緊急聯繫公設辯護人到場,羈押庭才得以順利進行。(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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