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的4大罪名
徐春鶯於2025年11月遭羈押,2026年3月24日由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正式起訴。檢方起訴的主要罪名有違反《反滲透法》,涉嫌長期與中共組織往來,並接受中共「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在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替黃珊珊、2024年總統大選替柯文哲進行站台、造勢、宣傳等助選活動;另涉嫌偽造文書,掩護中國統戰幹部以「商務」名義來台。
另還有違反《銀行法》,涉嫌於2020年至2025年間,從事非法人民幣、新台幣、美元地下匯兌業務,總金額達新台幣約2,875萬元,犯罪所得約24萬餘元。以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詐欺取財罪,涉嫌偽造女兒在職證明、顧問合約等文件,以及使用不實文件向銀行詐貸約2,697萬元。
新北地院今日裁定接續收押禁見
- 檢方認為她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之虞聲請羈押,今日下午新北地院裁准延押禁見3個月。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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