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3人遭重判,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也被判刑4年6月、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2年4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緩刑3年、前都發局長黃景茂6年6月、前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會計師端木正1年。另,前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均為無罪。
面對民眾黨人不斷高呼司法迫害、甚至謬稱民進黨政府介入司法,綠營也強硬回擊,直言「對於司法個案,本黨一向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也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並且表示,相關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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