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君瑋表示,法官寫說,不排除1500是時間,而210萬是前金,但1500不確定是不是後謝,所以依照無罪推定原則,認定1500沒有成立,但這違反經驗邏輯,「有前金怎麼可能沒有後謝」,但能看出來,一審的法官只是現階段沒有採認,但是希望檢察官再去補強證據,所以17年並不是柯文哲被判的最高點,「17年只是你的最低限」,檢察官也已經聲明要上訴,一旦證據補強,二審判決可以再往上加,「大概會超過20幾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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