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表示,民眾於4月5日至公所店及4日至中興店購買各式便當,共同菜色包含白飯、高麗菜、煎蛋或滷蛋等,已抽驗相關檢體,後續將依食品及人體檢驗結果研判,若確認食品中毒,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移送檢調偵辦。
衛生局指出,今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中興店,現場見有刀具未妥適存放、作業人員蓄留指甲及冷凍設備溫度不足等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事件擴大,衛生局說明,目前清六食堂3家分店,含公所店、中興店與民權店,均已暫停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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