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評委陳宥丞。(圖/民視新聞)
民眾黨說明,中評會決議主要基於四點,包括李貞秀多次發言影響黨形象、行為具持續性違規情節,以及在關鍵會議中,將公職視為可交換條件,涉及以金錢作為辭職前提,嚴重違反公職倫理與支持者託付。針對外界關注的金額問題,兼任中評委的台北市議員陳宥丞表示,李貞秀主觀上認為自身並無傷害黨的意圖,也理解須維護前主席柯文哲與政黨整體,但在討論過程中,可能因個人情緒因素,認為自身承受委屈,進而提出應有對價補償的想法。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本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化,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持者對本黨之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針對黨中央指稱她曾要求「須有特定金額補償」一事,李貞秀回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已經有跟他們解釋過了,但我的解釋他們都沒說出來」。(圖/民視新聞)
根據《SETN三立新聞網》報導,針對黨中央指稱她曾要求「須有特定金額補償」一事,李貞秀回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已經有跟他們解釋過了,但我的解釋他們都沒說出來」,她也呼籲應公開完整錄音內容,以還原事件全貌,並強調不希望此事進一步傷害民眾黨,對於整體處理方式感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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