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昨(13)日遭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圖/民視新聞網)
針對李貞秀曾將「辭去不分區立委」作為交換條件,要求取得特定金額補償的消息,黃國昌今早證實此事,並表示4月7日黨內在會談時,李貞秀突然提出要求,「希望以金錢補償未來立委任期內的薪資、租金及相關福利」,她的立場是「必須先取得金錢補償,才願意辭去不分區立委」。而黃國昌則強調,身為黨主席「絕不可能同意這種交換條件」,也不容許將公職與金錢掛鉤。李貞秀則發文反擊稱「黃國昌一派胡言」,並要求黨中央公布完整錄音以及中評會補充會議紀錄,以釐清真相,甚至稱「壞人完全不怕毀了民眾黨」。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爆料,李貞秀頻向民眾黨提交換條件。(圖/民視新聞)
對此,知名律師陳君瑋透過臉書粉專發文,感嘆「請神容易,送神難」,但自己身為律師,是支持李貞秀提告保障權益的,透露李貞秀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確認黨籍存在及損害賠償。他指出,民眾黨除名的理由不是李貞秀是共諜,也不是李貞秀是抓耙子高虹安的檢舉人,竟然是李貞秀要「資遣費」。
陳君瑋以柯文哲為例寫下,「除名必須是『具體危害民眾黨的理由』。柯文哲貪汙一審17年,不需要除名嗎?」。(圖/民視新聞)
陳君瑋認為,李貞秀要資遣費,這個是觀感、道德問題,把他當做法律議題除名,很明顯就是留給李貞秀反擊的空間,接著則以柯文哲為例寫下,「除名必須是『具體危害民眾黨的理由』。柯文哲貪汙一審17年,不需要除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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