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如山遭羈押。(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針對愛爾麗情況,楊律師在臉書分析,指出:「若18間分店都有裝『攝影機』,第一種可能是老闆是色狼,自始打算偷拍。第二種可能是擔心未來有醫療糾紛及訴訟,所以自始在每間診療室都有裝攝影機,醫美過程全程錄影,對雙方都有保障,但後來新增『體雕療程』,卻忘了把攝影機拔下來,或認為只要停止錄影即可,所以覺得沒必要費工拔下來。」楊律師進一步說,若以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上述兩種理由並無太大差異,因為關鍵在於有沒有錄影。若自己為該案受雇律師,楊律師不諱言,自己只會問老闆「到底有沒有錄影」?若答案是有,就要立刻認罪,然後對全部客戶全額退費,並賠償全部客戶。
總經理劉貞華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他不諱言,畢竟對大老闆而言,只要能弄到緩起訴或緩刑而不坐牢,幾百萬、幾千萬、幾億元都是值得花的小錢。反之若無錄影,他認為就不再是法律問題,而是公關問題(「為何不拆下來?」、「為何要教育員工對客人宣稱是煙霧偵測器?」),自己就會轉介給專業公關處理。這案件雖然新聞鬧很大,乍看輸定了,似乎愛爾麗只能關店,其實未必。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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