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現場衝突 羅智強竟要求胡元輝離席
陳培瑜在臉書表示,羅智強於教文委員會程序發言時稱,《公視法》今年2月經總統公告生效,延任條款已刪除,因此已逾任期的胡元輝不應列席,會議主席羅廷瑋也配合要求胡離席,引發現場爭議。
公視董事長胡元輝(右)遭藍委羅智強請出場。(圖/民視新聞翻攝)
綠委批程序誤解 「羅智強、羅廷瑋是流氓」
接著,陳培瑜痛批,羅智強跟羅廷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指出,早在去年5月胡董事長任期屆滿時,文化部就已經根據當時的《公視法》第十六條:「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指定胡董事長持續延任到新董事會組成為止。
陳培瑜續指,也就是說,胡董事長完全是合法合規的公視董事長。就像國民黨修財劃法自以為可以讓黨內的人多分到一點油水,結果修完才發現根本連分子分母都搞錯一樣,國民黨也自以為聰明可以癱瘓公視的運作,到頭來才發現原來連法律制度怎麼運作都搞不清楚,貽笑大方。
最後,陳培瑜強調,胡董事長是合法合規的董事長,「羅智強、羅廷瑋將其攆出委員會的行徑,完全就是徹頭徹尾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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