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女小草慘被逮!恐嚇京華城案法官、散播個資遭起訴
起訴書提到,黃姓女子2025年7月左右,先是在網路上尋找京華城案法官的臉部照片、姓名等個資,接著再使用暱稱「黃小美」的臉書帳號,散播法官的資訊及臉照合成圖;不僅如此,更還搭配「司法界為升官發財害人喪命者,都必以命償命」等恐嚇語句,不僅涉嫌侵害及誹謗法官名譽、還涉及威脅法官的人身安全,使人心生恐懼。
承上述,檢方判定,黃女已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資罪等,因罪證確鑿而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言論自由非毫無界限
新竹地檢署另也呼籲,法官獨立審判是民主法治基石,而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更絕對不是「毫無界限」;雖然民眾可對司法判決有不同意見,但也應該透過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切勿因一時情緒宣洩、立場對立,就透過網路散布恐嚇圖文,否則一旦觸犯刑責,不僅害人,更是害己。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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