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里程碑:確立「強暴脅迫」的犯罪行為界線
1992 年 5 月 15 日,立法院正式通過了關鍵的修正案,將「內亂罪」的成立門檻改為必須具備「強暴或脅迫」的實行行為。這項改變是法治社會的重要躍進:法律不再干預人民腦海中的政見,而是將焦點放在是否有具體的暴力威脅。這項「具體化」的修正,正式保障了各種政治理想在和平狀態下的討論空間,徹底杜絕了因言論而被冠上叛亂罪名的政治悲劇。
刑法100條滿10年,「100行動聯盟」成員聚首。(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歷史的終點線:思想犯的終結與民主價值的守護
這場法條的變革,象徵著台灣正式從威權體制轉向成熟的法治國家。隨著「思想犯」在法律定義上的消失,台灣人民終於獲得了憲法所保障的絕對言論自由。回望三十多年前的今日(2026 年 5 月 15 日),這場修法不僅是法律文字的更動,更是社會對民主價值的集體承諾。它確保了多元的聲音能在此扎根,讓台灣成為一個思想無罪、多元共融的自由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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