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檢警偵辦過程中發現,當天在拍攝現場的人除了孫安佐及陳姓經紀人以外,還有對參與拍攝坦承不諱的「佑子」,檢警今日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佑子」與邱皓偉列為被告,通知兩人到案說明。根據媒體報導,孫安佐與邱皓偉之間簽有企劃合約,並找來「佑子」當攝影師。
邱皓偉下午面對媒體提問並未多談,僅表示對檢警提問據實以告,也不承認孫安佐案有幕後金主。邱皓偉複訊後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至於攝影師「佑子」2萬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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