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傳失智,鬧出不少風雲。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監護宣告」是指由法院指定監護人代替處理相關事務,「輔助宣告」則是當事人保留相當程度自主能力,但由輔助人協助並同意。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指出,2制度都需先向地方法院申請,再經過專業鑑定與法官審酌後,才決定是否需要、或採取哪種做法,因此會有申請監護宣告、經評估後改為輔助宣告。不過,上述做法並非當事人失智後必須採取的措施,而是失智者能力漸弱後,為達保障目的採取的方式。
馬英九(右2)在律師(黑衣)等人的見證下,親筆寫下聲明。(圖/馬英九基金會提供)陳筠靜指出,現代制度更強調「支持自主」、而非「取代自主」,因此法院在處理相關案件時,仍須依個別情況作出判斷,並盡量保障當事人的意願、人格尊嚴及生活自主。至於監護或輔助人多半由家人出任,但法院仍會評估是否適任,包括是否理解當事人需求、具備照護能力、存在利益衝突等,必要時不排除改由專業人員、社福單位或第三方承接相關職責,「進入監護制度,不代表完全失去權利。」
馬英九反駁妻子、大姊的聲明。(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最後,陳筠靜喊話社會大眾,許多家庭面對疾病,都需要時間去適應、準備與調整步伐,需要被理解與支持,外界也應該尊重每位失智者與照顧者健康隱私,若過度標籤化或過早介入,恐怕將加深失智者及其家屬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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