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院不會只聽信家屬片面說法
蘇家宏指出,法律上較全面性的保護措施為「監護宣告」。若長輩已因重度失智、重度昏迷等情況,完全無法表達意願或辨識行為後果,法院便可能裁定監護宣告。
至於「輔助宣告」,則屬於較有限度的保護機制。蘇家宏說明,若長輩只是判斷能力明顯退化,但日常生活仍可自理,例如能自行買菜、外出、處理生活瑣事,法院就可能裁定輔助宣告。當事人在一般生活上不會受到影響,僅在涉及重大財產或法律行為時,例如出售房產、借貸、作保、提起訴訟、分割遺產或經營獨資事業等,才需要經過「輔助人」同意。
至於若多位家屬一致認為長輩失智,法院是否就會直接裁定輔助宣告?蘇家宏強調,限制一個人的行為能力,在法律上是極為嚴肅的事,法院不會只聽信家屬片面說法,而是會要求客觀證據佐證,包括安排專業醫師進行評估,法官也會親自詢問當事人、確認其實際狀況,綜合判斷是否已達需要法律保護的程度後,才會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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