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鳳指出,蔣萬安如果真重視供電的問題,他跟台電的會議不會只是「0」沒有紀錄,而且還派「公運處」當代表,召開跨局處的會議。屬於二級單位的公運處在會議上,誰敢做決定?產發局也在去年11月27日召開會議,並請市府協助加速變電所的用地取得,蔣市府至今還是沒有撥用。
林延鳳直言,蔣市府身為地主,沒有提出方案,跨局處會議也沒有親自主持,還把責任都推給台電,一直到5月13日才派副秘書出面開會,但實際也只是要交差15日的議會市長專案報告。林延鳳批評,蔣萬安不能每次「做事做一半,收割跑最快」,輝達員工大會當天,蔣萬安搶跟黃仁勳拍照、受訪、收割,但實際上根本什麼也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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