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精心勘查地形 預謀廢棄空屋犯案還鋪好浴巾、木板
起訴書指出,蔡姓被告與被害女高中生互不相識。蔡男在案發前曾多次駕車前往現場勘查地形,並選定一處廢棄空屋作為犯案地點。他甚至大費周章地在空屋房間內鋪設浴巾,並在屋外草叢放置木板與木門,企圖將被害人強拉至該處拘禁並侵犯,犯罪意圖極為明顯且具預謀性。
於今年4月22日下午17時22分,被害女高中生放學後步行前往公車站。蔡男見四下無人,竟戴上事先噴灑酒精的口罩,從後方強行摀住女高中生的口鼻,不顧其奮力反抗,硬將她往草叢與空屋方向拖行,企圖實施性侵並強奪財物。
萬幸的是,一名路過的機車騎士察覺蔡男形跡可疑,立刻停車回頭查看。目睹蔡男正對女高中生施暴後,騎士毫不猶豫地拿起路邊的木棍衝上前制止,甚至連木棍都打斷了,才成功將蔡男擊退,保住少女安全。
檢方認涉嫌重大 移審地院求處重刑
台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指揮永康分局全力偵辦,循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在現場查扣浴巾2條、毛巾3條及面罩等作案工具。蔡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
檢方認為,蔡男明知被害人為未滿18歲之少女,仍隨機鎖定目標並大膽預謀犯案,手段惡劣。因涉犯重罪且有反覆實施、滅證及逃亡之虞,此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檢方今日依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其對被害人身心及社會治安造成的劇烈衝擊,依法從重量刑。
檢警對此強調,對於危害兒少安全及侵害人身法益的案件,絕對秉持嚴正態度積極偵辦。同時也提醒學校與家長,應持續關心青少年外出的安全與狀況,遇危急情形請立即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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