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於新店區安和路三段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時,眼尖發現郭男(57歲)騎乘機車經過時神情緊張,上前攔查時聞到濃厚酒氣,經提供礦泉水漱口後實施酒測,酒測值仍達0.18mg/L。隨後在7時8分許,又發現陳男(47歲)駕駛營業大貨車面有酒容,經攔查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41mg/L,已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新店警10分鐘連攔2件酒駕 查獲易肇禍大貨車駕駛送辦(圖/民視新聞)雷霆掃蕩期間 新店警3天查緝21件毒駕新店分局表示,警方持續強化取締酒駕及毒駕作為,上月底執行專案勤務期間,3天內即查獲21件毒駕案件,展現打擊危險駕駛決心。
新店警10分鐘連攔2件酒駕 查獲易肇禍大貨車駕駛送辦(圖/民視新聞)警方呼籲,酒精及毒品均會影響駕駛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落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觀念,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警方也將持續針對酒駕、毒駕加強取締,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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