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自2008年至2018年間,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累計詐領政府補助逾787萬元,北檢連同詐欺、醫管法等罪起訴求刑12年6個月。但值得關注的是,高金假借弟媳劉沛穎名義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75萬餘元,高金弟媳已經在偵查中「坦承犯行」。
高金弟媳已在偵查中「坦承犯行」
黃帝穎指出,北檢起訴認定,高金素梅明知弟媳劉沛穎並未實際從事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工作,仍於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間,透過時任國會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及負責助理行政業務人員,將劉女申報為公費助理,合計詐得助理酬金75萬9629元;但詐領所得助理費並非由劉女自行運用,而是交由高金秋燕負責支配。
不過,劉沛穎於偵查期間已「坦承犯行」,並供述其他共犯參與情節,且未實際取得犯罪所得,僅稱款項用於家人生活支出,檢方因此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弟媳及人頭助理認罪 黃帝穎:高金素梅恐難逃貪污重罪
而高金貪污助理費的同案被告中,另有高姓、陳姓二名助理「坦承犯行」。黃帝穎認為,高金素梅的弟媳及二人頭助理認罪,直殺主嫌高金素梅詐領助理費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這是7年以上徒刑的重罪。
黃帝穎強調,高金貪污助理費案的共犯弟媳等三人頭助理坦承犯行,對於主嫌高金素梅的殺傷力,正如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認罪圖利,在刑法共犯要件上直殺主嫌柯文哲,「高金素梅在法庭上難逃貪污重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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