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要妹妹「盡買」天馬股份 涉內線交易
黃百鳴過去因香港電影被台灣人知曉,他被指控於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間,擔任天馬影視公司主席及董事期間,得知有公司計畫收購天馬股份後,涉嫌向妹妹黃潔珍提供200萬港幣支票,並透過訊息要求她「盡買」天馬股份。
黃百鳴日前出庭時否認涉及內幕交易,辯稱提供支票是為處理弟弟在中國的房產,至於傳訊息要求妹妹「盡買」,則解釋是因妹妹自小愛哭,過去常用反話叫她「盡情哭」,因此「盡買」其實是反話,意思是不要買。不過,妹妹在收到訊息後,仍以約160萬港幣(約653萬元台幣)買入天馬股份。法官認為黃百鳴的說法「荒謬且牽強」,不予採信。
控方指出,黃百鳴妹妹在交易中實際獲利約9.9萬港幣,名義獲利約93萬港幣,合計約103萬港幣(約420萬元台幣)。法官宣判時表示,黃百鳴長年為香港電影業發展作出貢獻,但內幕交易行為會影響公眾對證券市場公平性的信心,因此判處其5個月徒刑,並處相關罰款及調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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