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男子在校園外裸露下體。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專門在校園外圍徘徊的男子,在2025年7月至10月間的期間內,多次在不特定時間,刻意前往該所高中的游泳池訓練場旁,以及緊鄰籃球場的人行道周邊,當眾直接露出整片下半身,或者在該處藉故便溺。警方更在監視器中赫然發現,男子甚至曾直接坐在自己的轎車內,故意將車門高調打開,一邊假裝朝著外套遮掩、當眾玩弄私處,每次時間從短短數秒鐘至幾分鐘不等,其中最長一次的猥褻過程竟然長達大約 21 分鐘。
男子甚至在車內故意玩弄生殖器。(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檢警在偵辦期間,男子為了脫罪,不斷辯稱,自己有時候其實是有穿著褲子的,自始至終都沒有想要故意裸露下體的想法,也絕對沒有想要刻意被別人看見。不過檢方在審查所有事證後,認為該處人行道及運動場周邊平日裡人車往來,極其頻繁,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多次實施猥褻的行為罪證確鑿,其辯詞不足以採信,最終依法以公然猥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法官在審理時指出,男子故意選擇在出入單純的高中校園旁公然裸露生殖器,其行為在法律定義上當然屬於「公然」無誤,不僅嚴重妨礙社會風化,其惡劣犯行更是直接導致撞見的師生及不特定路人,在心理上產生不適、甚至留下陰影,最終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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