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這項共同決議案先前已在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獲得通過。本次參議院的投票結果,顯現出國會內部對於自今年2月28日爆發的衝突感到日益憂心,甚至連川普所屬的共和黨內部也出現分歧。最終投票中,有4名共和黨參議員跑票,選擇與民主黨站在同一陣線。
該決議明確指示川普必須將美軍撤離與伊朗的敵對行動。然而,這項投票很可能僅具備象徵意義。根據美國1973年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此類共同決議案並不需要送交白宮由總統簽署。對此,白宮方面態度強硬,堅稱該項決議案違憲,因此對行政部門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法律專家也指出,這項決議的實質效力仍存在法律爭議,未來可能需要透過法庭訴訟來解決。智庫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資深研究員 Scott Anderson 表示,行政部門很可能會以違憲為由直接予以忽略,且目前也無法確定由誰代表起訴以強制執行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