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6條啟動新商機 碳交所打造亞太碳市場合作平台
(圖 / 碳交所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隨著全球淨零轉型進程加速推進,《巴黎協定》第6條國際合作機制正由制度建構邁向實際應用階段。

更多新聞: SK海力士擬赴美發行ADR 籌資290億美元擴產AI晶片

為掌握國際碳市場發展趨勢,臺灣碳權交易所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委託國立中山大學於6月17日舉辦「積極性國家氣候目標下之碳定價策略:國際合作與制度對標」國際研討會,邀集臺灣、日本及新加坡產官學界專家,共同探討碳定價制度及國際碳權合作的發展方向。

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健全碳市場應建立多元碳定價機制,以碳費制度為基礎,逐步推進TW ETS發展。環境部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提出ETS試行計畫,並與碳交所合作於年底完成試行交易平台建置,目標於2028年正式啟動試行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同時積極推動與友邦國家的碳權合作計畫。在專題演講環節,日本巴黎協定第6條夥伴關係中心(A6IP)資深計畫經理中村隼人分享日本經驗指出,日本透過聯合碳信用機制(JCM)與綠色轉型排放交易體系(GX-ETS),已將國際碳權納入國內碳定價架構。其中,帛琉透過JCM機制將國際轉讓減緩成果(ITMOs)移轉至日本的案例,也證明《巴黎協定》第6條具備實際操作可行性,展現國際氣候合作的具體成果。來自新加坡的標普全球(S&P Global)亞太區碳市場基礎設施總監Jack Chong則表示,新加坡以碳稅作為主要碳定價工具,並允許企業使用最多5%的國際碳權進行抵換。為確保碳權品質及避免重複計算,新加坡特別聚焦符合《巴黎協定》第6.2條規範的雙邊合作碳權,並由國家環境局建立國際碳權註冊中心,負責追蹤與申報相關紀錄。他認為,兼顧環境完整性與制度簡潔性,是提升企業參與意願的重要關鍵。


《巴黎協定》6條啟動新商機 碳交所打造亞太碳市場合作平台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為研討會開幕致詞,分享臺灣碳市場發展策略。(圖 / 碳交所提供)


在綜合座談中,與會專家聚焦「臺灣碳市場的深化之路:優化、整合與轉型」議題,深入探討碳定價制度整合及亞太碳市場連結的發展方向。專家一致認為,未來制度設計應避免企業面臨重複管制,並透過充分溝通,在減碳誘因與產業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更多新聞: 83.5兆美元財富大轉移來了!千禧世代棄房產、擁抱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