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法「主張境外究責」 陸委會示警:可把任何罪名安在頭上
針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梁文傑說,陸委會於3月時就已提出警示,因為該法當中有非常模糊的法律概念,像是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於團結進步等,這些都缺乏明確定義,民眾無法辨別怎樣安全、怎樣危險,只能自我審查。
梁文傑表示,這就是中共法律的特點,他們往往會用大量的不確定概念,範圍會「拉得很寬」,目的就是為了威脅與恫嚇,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國,近期也對該法提出憂慮。
不過,梁文傑示警,就算沒有這部法律,但對於台灣人來說,中共也是可把任何罪名安在頭上,像是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他強調,其他國家人可能會因為新疆、西藏或是挺台灣,憂慮遭中共動用該法;倒是對於台灣人來說,無論有沒有這部法律,前往中國風險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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