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今天(6月27日),當時以國民黨、親民黨為首的泛藍在野陣營,針對時任民主進步黨籍的總統陳水扁,聯手在立法院發動罷免提案,成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件進入立法院正式表決程序的總統罷免案,也是行憲以來首次的總統罷免案。雖然更早之前,也曾陸續有人提出罷免構想,卻始終因連署數未達法定門檻,而無法正式成案;因此,學術界、媒體及立法院官方,都普遍將2006年罷免案視為「首次總統罷免案」。
於是,就在2006年6月27日,台灣民主政治寫下一頁前所未有的歷史。立法院首次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就現任總統是否應遭罷免,正式開辦記名投票。雖然最後未能跨越法定門檻,但這也是中華民國行憲以來首次總統罷免投票案,更是台灣第一次真正啟動憲法設計的總統罷免制度,故仍具備高度的憲政象徵意義。
回顧事件背景,陳水扁於2000年當選總統,成為中華民國首次政黨輪替的領導人;2004年又在「三一九槍擊事件」發生後,以極小差距連任成功。然而,陳的第二任期開始後,政府卻接連陷入政治風暴、社會信任快速流失、帳面上的民調支持率走跌,最終導致在野陣營,決定訴諸憲法賦予的罷免機制。
扁政府一連串政治爭議案件 接連遭到「國親政營」猛烈追打
促成罷免案最直接的原因,主要是2006年前後,扁政府一連串政治爭議案件,接連遭到「國親政營」猛烈追打。首先是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案」被檢調緊盯,使外界強烈質疑有相關經費遭不當使用;其次,當時的總統夫人吳淑珍、陳水扁女婿趙建銘、以及部分親信陸續捲入司法案件,包括台開內線交易案、SOGO禮券案等,使得在野陣營更容易操弄社會輿論,開始質疑總統是否應負起政治責任。
前總統陳水扁。(圖/翻攝「陳水扁新勇哥物語」FB)事實上,若要進一步往前回溯,其實民進黨的支持率早在2005年8月間,就因為陳水扁當時重用的陳哲男涉入高捷弊案,因此遭受嚴重衝擊。這也讓早就掌握國會多數的國民黨及親民黨(分別擁有79席、34席)信心滿滿,若加上新黨及部分無黨立委,總計泛藍持有接近120席、力壓泛綠陣營(民進黨89席、台聯黨12席)僅有101席。
雖然部分案件當時仍在偵辦中,司法終局判決根本還沒出爐,但當時握有國會多數、且在2004年大選,以些微差距抱撼吞敗的國親聯盟,早已按耐不住狼子野心,隨時準備好要拉下陳水扁的執政。因此,即使法律層面仍在偵辦中,但問責陳水扁、並對其發起輿論質疑的工作,早已全面展開;在野陣營更是頻頻製造「總統是否仍具有執政正當性」的相關質疑,成為社會焦點。
除了弊案之外,在野黨也提出各種罷免陳水扁的政治理由;他們主張,扁政府施政已陷入嚴重失能,經濟表現不佳、失業率偏高、財政惡化、兩岸關係日益緊張,外交方面,也接連遭遇邦交國流失、以及「烽火外交」等爭議。此外在野黨還宣稱,政府違憲亂政、用人失當、操弄族群議題、破壞媒體自由,認為總統已無法有效領導國家,因此應由全體國民決定其是否繼續執政。這些理由也成為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時,最主要的討論方向,審查議題涵蓋經濟、財政、憲政、社會治安、兩岸及外交等五大面向。
然而,支持陳水扁及民進黨的一方,則提出完全不同的論述。民進黨認為,在野黨提出罷免案,並非真正基於憲政責任;而是因2004年總統大選失利後,試圖透過政治手段,強硬推翻選舉結果。綠營強調,當時並沒有任何法院,透過判決證明陳水扁本人涉及犯罪;而既然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就不應該只因家屬或幕僚涉案,便要求總統下台。民進黨也指出,民主制度應尊重選舉結果,除非總統出現重大違法違憲情形,否則不應頻繁啟動罷免程序,以免形成政治惡鬥常態化。
當時,國內主要政黨的立場都相當鮮明。中國國民黨是罷免案最主要的推動者,由立委丁守中等人提案,認為陳水扁已失去人民信任,應交由全民決定去留;親民黨則全力支持罷免,與國民黨共同連署並推動法案,並宣稱府貪腐已造成國家治理危機。民進黨則全面反對罷免,要求黨籍立委拒絕配合,並將此戰,視為保衛民主制度的重要政治戰役。至於當時的台灣團結聯盟(台聯),由於和民進黨同屬泛綠陣營,自然也反對罷免案,並認為在野黨藉司法尚未定讞的案件,發動名面上的政治鬥爭,不符合民主政治精神。
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曾發動首次前總統陳水扁的罷免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值得注意的是,罷免案在程序上,並非直接交由全民投票;而是得先通過極高的立法院門檻。依當時憲法規定,總統罷免案若要在國會成立,須先獲得全體立法委員4分之1提議、再經全體立委3分之2表決同意,才能交由全國選民投票決定。因此,立法院其實只扮演了第一道憲政關卡。2006年6月21日至26日,立法院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共有80多位立委發言,並邀請數十位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表達意見,形成當時少見的大規模憲政辯論。審查完成後,院會決定於6月27日進行記名投票。
投票當天,在野黨全面動員支持罷免,而民進黨則採取集體拒絕投票的策略。其理由是,不願讓罷免案取得「跨黨派支持」的政治正當性;因此,多數民進黨立委直接離開議場,不參與投票。最後的結果為:同意119票、反對0票、無效票14票,共133人投票;由於根據我國法規,罷免案若要通過,必須取得全體221席立委中的148票同意,罷免案最終宣告不成立,也未進入全民投票階段。
罷免失敗後 朝野雙方對結果有截然不同解讀
罷免失敗後,朝野雙方對結果有截然不同的解讀。國民黨與親民黨認為,雖然罷免案未跨越法定門檻,但仍取得119張同意票,已顯示佔據多數的在野黨立委,明確認為總統不適任;他們抨擊說,罷免失敗的問題,只是制度的門檻過高,而非罷免缺乏正當性。他們也批評民進黨拒絕投票,無疑是利用程序,阻擋人民行使最終決定權。但民進黨也強硬反擊,指出該罷免案遭否決,證明在野黨未能獲得足夠支持,也再次確認陳水扁仍具有合法總統地位。民進黨也強調,真正應該決定總統去留的是定期選舉,而不是國會多數光憑政治動員、反覆發動罷免,就可以決定總統的命運。
社會各界的反應同樣分歧。支持罷免者認為,民主制度除了選舉,也應包含罷免,當總統失去人民信任時,就得接受憲法檢驗,因此即使罷免失敗,仍是建立重要的民主先例。反對罷免者則擔心,若總統只要政治聲望下降,就要遭國會反覆發動罷免,將導致政局長期動盪,甚至形成「選輸就罷免」的政治文化,削弱總統制的穩定性。
前總統陳水扁。(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而雖然第1次罷免案失敗,但當時的朝野惡鬥、政治風暴並未因此平息。同年9月,由施明德發起的「百萬人民倒扁運動」進一步升高政治對抗;國民黨與親民黨也在2006年10月、11月,兩度再次提出總統罷免案,但最終,3次表決皆因未達3分之2門檻而失敗。直到2008年總統大選,由中國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勝選、民進黨失去中央執政權,這場歷時兩年多的政治對抗,才終於告一段落。
從今日回顧,2006年的陳水扁總統罷免案,不僅是台灣第一次正式啟動總統罷免制度,更成為觀察台灣憲政制度、朝野對抗與民主發展的重要案例。支持者將它視為憲法賦予國會監督總統的重要機制;反對者則認為,它反映了政治衝突凌駕制度理性。無論立場如何,這起事件都開創了中華民國總統罷免制度的歷史先例,也成為此後所有有關總統罷免、憲政設計與政黨政治討論時,最重要的歷史參照之一。
不過,雖然因歷史久遠的緣故,若從現在的角度憶當年,多少總會有些「獨立超然」的感覺、很難確切感受到,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類似的政黨惡鬥、族群撕裂,對台灣政治共造成多少惡劣影響,以及諸多難以撫平的傷痕。事實上,當時國民黨與親民黨(泛藍陣營)發動多次罷免案,在社會與政界,其實都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與外界批評。
國親兩黨為「政治惡鬥」發動惡罷陳水扁
首先,最常見的質疑,莫過於國、親兩黨之所以想罷免陳水扁,主要根本不是為了檢討弊案,而是赤裸裸地「政治惡鬥」、只顧政黨私利。有些人質疑國親兩黨缺乏勝選風度,尤其是綠營支持者普遍認為,國民黨和親民黨發動罷免的主因,就是在2000、2004年連續兩物總統大選吞敗、明顯就是「輸不起」,才藉由弊案無限上綱,企圖透過罷免,全面否定政黨輪替的合法性。
除了國民黨外,當時也有輿論批評,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因面臨親民黨泡沫化危機,才企圖藉由激進的罷免和倒閣手段,並以「綁架國民黨」的方式,配合自己製造聲量、創造政治舞台。而國民黨則被批評,是在利用罷免引發的政治混亂,順勢加速出脫龐大的爭議黨產。簡單來說,兩黨本來就知道罷免不可能通過,卻依舊大肆炒作、強硬提案,目的很可能就是為了作一場「政治大秀」,企圖轉移任何對自身不利的輿論、框架民眾的討論焦點,讓大家的關注度,集中於扁政府的弊案及失能。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而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政治表演,當然就被批評,是刻意讓國家陷入虛耗與昏天暗地的政治動盪;並且,兩黨甚至還在6月27日首次罷免案失敗後,短短半年內又連續發動兩次罷免,明知過不了還是強行表決,不免遭抨擊,根本是讓國家陷入虛耗與昏天暗地的政治動盪中。
不僅如此,由泛藍陣營主動發起這場的罷免案,更是實實在在地撕裂族群、激化台灣社會的「藍綠對立」,導致社會族群嚴重撕裂,街頭衝突不斷(如後續引發的紅衫軍與挺扁群眾對峙),讓許多中間選民對於政治感到更加厭煩,也進一步破壞我國的民主穩定性。
另外如上所述,在法理與程序方面,國親陣營提出罷免的正當性,也終究無法擺脫質疑聲浪。其中,「司法未定讞即政治清算」便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當時國務機要費案等弊案,仍在司法偵辦與審理階段(尚未一審判決),在野黨就急於定罪並發動罷免,被批評是「以政治干預司法」、缺乏法治國家「無罪推定」的基本精神。
53%受訪民眾認為「不應罷免總統」
綜上所述,令人驚訝的是,即便國親聯盟當時以支持率來看,似乎仍是妥妥的「社會多數」、「主流民意」,且確實有不少民眾質疑扁政府的施政效能、貪污醜聞,但根據當時民進黨等機構發布的民調,仍有高達53%的受訪民眾,認為不應該罷免總統,顯見當時社會對於「透過罷免拉下直選總統」的激烈手段,還是存有極大保留與反彈。
總結來說,泛藍陣營當時雖死命抓著「反貪腐」等道德制高點,但其頻繁且流於形式的罷免手段,還是普遍被外界定義為「政爭、政黨私利、造成國家動盪、輸不起想重選」的負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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