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要拍5支搞笑片 最後臨時改拍噴火影片
孫安佐日前在社群平台發布一段影片,展示自稱「2026最新發明」的肩負式噴火裝置。畫面中可見,他朝河道方向啟動裝置,瞬間噴出長距離火焰,伴隨大量濃煙竄升,震撼畫面曝光後迅速引發外界關注。
警方檢視影片內容後,認為該裝置具有相當危險性,恐涉及公共安全及槍砲管制相關法規,隨即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持搜索票前往孫安佐住處搜索。除查扣影片中的噴火裝置外,現場另起獲一把霰彈槍、一把空氣槍及一把公告查禁的模擬槍等證物。孫安佐經偵訊後,因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全案歷經42天偵查後,檢方今日偵結起訴並移審。起訴書指出,孫安佐拍攝噴火影片時,雖在畫面註明拍攝地點為私人土地、已取得地主同意,且備有滅火設備及安全措施,但他與陳昱中應明知,在公共場所使用肩負式噴火裝置噴射高溫火焰,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檢方調查,孫安佐4月22日原本規劃拍攝的是5支搞笑短影音,包括「去fake sober給美式男孩發英文考卷」、「美國的校園流氓跟台灣校園流氓有什麼不一樣」、「誰先動誰是GAY」、「當兵國軍評價」及「你想做的下一件大事是什麼」等主題,但他拍攝當天臨時變更內容,要求改拍測試肩負式噴火裝置影片。
持槍、拍片獲利2.5萬元 法院將開接押庭
檢方認為,孫安佐與陳昱中明知影片可能造成民眾對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產生恐懼,仍於5月14日透過IG公開發布,涉嫌以影像內容危害公共安全。檢方並認定,孫安佐因拍攝該影片及其他短影音,共獲得2萬5000元報酬。
此外,警方查扣的3把槍枝中,經鑑定有2把具殺傷力,分別為一把非制式霰彈槍及一把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毫米空氣槍;另一把則為依法公告查禁的仿克拉克模擬槍。檢方查出,孫安佐於2018、2019年間,透過網路向身分不詳人士,以每把約1萬至2萬元價格購入上述槍枝,並持有至今年5月遭警方查獲為止。
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械及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起訴孫安佐;陳昱中則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起訴。至於協助拍攝的邱皓偉、江廷佑2人,檢方考量涉案情節,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須於8個月內各繳納公庫2萬元,並完成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法院將召開接押庭,決定孫安佐是否續押或准予交保。
被問兒子官司進度 孫鵬親吐現況
孫鵬今早現身時,被問及孫安佐遭起訴一事,他坦言目前還不清楚狀況,仍待律師通知,並表示一切都會配合調查,「謝謝大家關心,有狀況我們都會知道,想了解我兒子的話就去法院,我們也會去法院,因為在家裡也不了解狀況。」(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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