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及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兵分多路搜索郭信良相關處所共25處,並查扣相關證物,同時傳喚郭信良及其服務處的黃女等2名被告、18名證人到案說明。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圖 / 民視新聞資料照)
檢方調查發現,郭信良與黃女涉嫌在2018年至2022年間,共同侵占政治獻金專戶以及文教協會專戶內依法應專款專用於法定支出及公益用途的款項,不法金額超過1000萬元。南檢認定2人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在今日凌晨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郭信良先前也捲入台南市地重劃弊案,被控涉嫌收賄、勒索1300萬元。台南地院2024年11月時,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但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去(2025)年10月改判無罪;對此,台南高分檢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全案仍待審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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