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今年3月通過該法,旨在對西藏、維吾爾等55個少數民族建立「共同國家認同」。然而,本週三生效的條款中,明文規定境外個人或團體若涉嫌「破壞民族團結或煽動分裂」,北京當局即可依法追究責任,等同將法律效力延伸至海外。
對此,歐盟(EU)發言人表達強烈關切,指出該法可能進一步剝奪少數民族的文化與宗教權利。歐盟強調,反對任何違反國際法的域外管轄權,並呼籲中國停止在歐洲及其他地區進行「跨國壓迫」。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也直言該法「極具爭議」,企圖強迫境外人士配合中共的政治宣傳,否則將面臨報復;美方強調將全力捍衛主權,保護民眾免受外國政府的威脅與騷擾。
此法同樣在台灣引發高度警戒,擔憂北京藉此對台灣人實施法律制裁。陸委會對此痛批,這是中共惡意的跨國壓迫與恐嚇,台灣將與理念相近的民主國家攜手抵抗威脅,並重申中國法律在台灣完全沒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