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提案 52票贊成、49票反對
提案理由指出,上述犯罪嚴重侵害人民性自主、兒少生命身體與人格法益,以及社會財產安全、交易秩序與公共信賴,對社會秩序及國家刑罰權的公信力造成重大衝擊。現行刑罰是否足以有效嚇阻犯罪,實有必要交由全民共同決定。
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提案說明強調,本案目的在於就國家是否應針對特定重大犯罪建立鞭刑制度形成政策方向,作為後續立法與制度規劃的民意基礎,並非直接透過公投創設刑罰規範,也不會取代立法機關的立法權或法院個案審判、量刑的職權。
民眾黨團集體未投票。(圖/翻攝國會頻道官方YouTube)
立法院今日表決通過鞭刑公投,將逕付二讀。(圖/翻攝國會頻道官方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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