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絲抄襲官司打贏了!法官駁回佛州女詩人指控「不構成侵權」

Reuters 路透社報導

流行天后泰勒絲(Taylor Swift)近日傳出捷報,美國聯邦法官於週一正式駁回了一起針對她的抄襲訴訟。一名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女性指控泰勒絲有多首歌曲抄襲其詩作,但法官認定兩者並不構成實質相似。

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美國聯邦地區法官 Aileen Cannon 週一駁回了這起訴訟。原告 Kimberly Marasco 指控泰勒絲在十多首歌曲中,抄襲了她所創作的詩詞。然而法官指出,原告無法證明其詩作屬於受保護的表達方式,也無法證明泰勒絲曾看過這些詩作,更無法讓一般人認定兩者有實質相似之處。

原告 Kimberly Marasco 在此案中選擇自我辯護,她在收到電子郵件訪問時表示,自己並不同意這項判決,並將會提起上訴。對此,泰勒絲以及其唱片公司聯眾唱片(Republic Records)和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的律師,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現年36歲的泰勒絲,被指控在2024年發行的專輯《折磨詩人俱樂部》(The Tortured Poets Department)中,包括〈Down Bad〉和〈I Can Do It with a Broken Heart〉等歌曲,抄襲了 Kimberly Marasco 詩集中的細節。但法官表示,兩者之間唯一的共同點僅限於「不受保護的想法、主題、隱喻和孤立的詞彙」。

法官列舉了許多例子,包括面對逆境、被「煤氣燈效應」(gaslighted)對待以及「淹沒」在水底等常見意象。法官強調,原告甚至將指控的抄襲行為描述為「改寫」、「重述」或「微調字詞的複製」,這等於變相承認了作品之間並非實質相似。由於法官此次是「有偏見的駁回」(dismissal with prejudice),這意味著原告未來不得再修改起訴書重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