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禁止餵食野生動物? 提案人:民眾隨意餵食衍生諸多問題
該提案建議,應依《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動物管理法規修法或增訂條文,全面禁止民眾在公共區域、道路、公園、河岸、校園、住宅區及野外環境中,任意餵食非飼養狀態的野生動物、遊蕩動物與外來種,並建立明確的勸導、告發與裁罰機制。
提案中所稱的「餵食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定點投放飼料、廚餘、剩食、誘食物、長期供餐,以及私設餵食站等足以造成動物聚集的行為。
提案指出,目前各地長期存在民眾任意餵食鴿子、遊蕩犬貓、外來鳥種及野生動物的情形,已衍生多項問題。首先,大量聚集的鴿群與遊蕩動物,因高密度接觸,容易提高寄生蟲、病毒與細菌的傳播風險。尤其都市鴿群常伴隨羽蝨、壁蝨、腸道寄生蟲及病原菌問題,不僅造成環境衛生惡化,也可能透過食物鏈影響掠食性鳥類。
同時提案也提到,許多遊蕩貓聚集區因長期固定餵食,形成高密度族群,導致動物收容、TNVR(誘捕、絕育、回置)及防疫工作更加困難。第一線動保與誘捕人員反映,群聚貓群常出現貓瘟等高傳染性疾病傳播情形,增加幼貓死亡率與區域性感染風險。
提案全面禁止餵食野生動物通過5000人連署。(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中央建立全國一致規範 疾管署:將於2個月內回應
對此,提案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全國一致規範,包括:禁止於公共空間及野外環境任意餵食非飼養動物;授權地方政府針對熱點區域設置禁餵區;建立勸導、告發與裁罰機制;針對動物救援、合法收容、復育單位與科研用途訂定例外條款;並加強民眾對生態保育與疾病防治的教育宣導。
疾管署今天則回應指出,感謝提案人「盜月」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已接獲相關連署。依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主管機關須於2個月內完成具體回應,因此將於115年8月25日前,依規定把正式回應公開於平臺,請外界靜候後續說明。
衛福部回應。(圖/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更多新聞: 快新聞/強颱巴威逼近!盧廣仲北流演唱會緊急延期 小巨蛋韓流拼盤取消